各学院:
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手段,是实现教学质量自我监控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。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,促进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《武昌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》(武工院〔2018〕241号)文件要求,现就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主体、对象及权重
(一)评价主体
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体由学生、校级教学督导、院级教学督导、教师同行、教学管理人员五类人员构成,简称“五方评价”。
(二)评价对象
承担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、专科教学计划任务的教师,包括专职教师、兼职(含签约、外聘和企业)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辅导员、实验员和教学管理人员。
(三)评价权重
五方评价结果权重为学生50%,校级教学督导20%,院级教学督导10%,教师同行5%,教学管理人员15%。
二、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
(一)评价准备
各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,指定专人担任院级管理员,负责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参评教师信息录入及更新工作。所有人员均需按隶属关系录入到相关专业系(教研室),以便组织教师同行评教,具体要求如下:
1.跨学院任课人员。在其他学院担任教学任务的辅导员、实验员及教学管理人员,按行政隶属关系,由所在学院负责信息录入,计入该学院专职教师基数,参加本单位评教排名。
2.本学院任课的其他人员。无专业系(教研室)隶属关系的教学管理人员、实验员、辅导员,由所在学院按照课程隶属关系录入相关专业系(教研室),计入该学院专职教师基数,参加本单位评教排名。
3.2022年新入职教师参加评教,但不计入该学院基数,不参加评教排名。
4.职能部门任课人员。由课程所在学院按照课程隶属关系录入相应专业系(教研室),参加教师同行评价,计入该学院专职教师基数,参加本单位评教排名。
请各单位于5月27日(周五)下班前完成信息录入,并将《学院参评教师统计表》(附件1)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质评中心(永泽楼406室)。
(二)五方评价时间与方法
1.评教时间:2022年6月6日—10日。
2.系统登录。参评人员于评教期间进入学校官网,选择质评中心网站,点击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进行登录评价(登录账号为学号/工号,初始密码为:000000,已修改密码的以自设密码为准)。
3.评价方法(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)。
(1)学生
参评学生为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参加课程学习的所有学生,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在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评价(电脑端:进入学校官网,选择质评中心网站,点击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登录进行评价;手机端:关注“武昌工学院”微信公众号,选择“服务”项,点击“评价系统”,登录进行评价)。评价完成后请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确保完成评价。
(2)校级教学督导
校级教学督导采取听谁评谁的原则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选择被听课教师名单,根据平时听课情况填写评价得分,录入评价结果。
(3)院级教学督导
院级教学督导评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,教学督导登录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对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进行评价,根据平时听课及管理情况进行评价,录入评价结果。
(4)教师同行
同行评价以专业系(教研室)为单位进行,各位教师登录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对除本人外的全体专业系(教研室)人员进行评价,根据平时听课及工作情况进行评价,录入评价结果。
(5)教学管理人员
教学管理人员评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,由各学院评价小组,以小组会议形式对所有参评教师进行民主评议,根据听课情况和教师工作业绩、工作态度等给出评价得分,由学院系统管理员统一录入评价结果。会议材料及相关记录留学院存档。
(三)评价结果的查询与反馈
1.结果查询。评价结束后,教师、学院管理员可于2022年6月15日-17日进入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查询评价结果。
2.结果反馈。质评中心对本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前30%和后10%教师予以认定,并对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结果向全校通报。
三、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。各学院认真做好评价准备工作,确保参评人员信息准确,无错漏现象发生。
(二)广泛动员,确保学生参评率。各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、深入的宣传动员,做到通知到位,组织有序。
(三)严格标准,公平公正。职能部门、各学院严格按照标准、程序组织评价活动;被评价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生中进行鼓动、暗示,坚决杜绝评教工作中的不正之风。
评教过程中,如遇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致评教活动无法正常进行,请及时联系质评中心(027-88151879),确保评价活动顺利进行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
2022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