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,促进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《武昌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》(武工院〔2025〕63号)文件要求,学校近期将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主体、对象及权重
(一)评价主体
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体由学生、校级教学督导、院级教学督导、教师同行、教学管理人员五类人员构成,简称“五方评价”。
(二)评价对象
承担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、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,包括专任教师、外聘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人员(含辅导员、实验员、教学管理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)。
(三)评价权重
五方评价结果权重为学生50%,校级教学督导20%,院级教学督导10%,教师同行10%,教学管理人员10%。
二、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
(一)评价准备
各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,指定专人担任院级管理员,负责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参评人员信息录入及更新工作。所有参评人员均需按隶属关系录入到相关专业系(教研室),以便组织教师同行评教,特殊人员录入规则如下:
1.跨学院任课人员。在其他学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,按行政隶属关系,由所在学院负责信息录入,计入该学院教师基数,参加本单位评教排名。
2.本学院任课的其他人员。无专业系(教研室)隶属关系的双肩挑人员,由所在学院按照课程隶属关系录入相关专业系(教研室),参加本单位评教排名。
请各学院于12月24日(周三)下午下班前完成参评人员信息录入,并将《学院参评教师统计表》(附件1)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质评中心(永泽楼406室)。质评中心于12月25日至31日对评教基础数据信息进行审核。
(二)五方评价时间与方法
1.评价时间:2026年1月5日8:00至1月9日17:30。
2.评价方法
参评人员于评价期间进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网站,点击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进行登录评价(登录账号为学号/工号,初始密码为:000000,已修改密码的以自设密码为准)。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。
(1)学生
参评学生为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参加课程学习的所有学生,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在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评价(手机端:关注“武昌工学院”微信公众号,选择“服务”项,点击“评价系统”,登录进行评价)。评价完成后请及时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确保结果上传提交。
(2)校级教学督导
校级教学督导采取听谁评谁的原则,在评价期间登录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选择被听课教师名单,根据平时听课情况填写评价得分,录入评价结果。
(3)院级教学督导
院级教学督导评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,院级教学督导登录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对本单位所有参评人员进行评价,根据平时听课及教学工作表现进行评价,录入评价结果。
(4)教师同行
同行评价以专业系(教研室)为单位进行,所有教师登录“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”,对除本人外的全体专业系(教研室)人员,根据平时听课及教学工作表现进行评价,录入评价结果。
(5)教学管理人员
教学管理人员评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,各学院应成立教学管理人员评分工作组,由学院领导、系(教研室)主任、教学秘书等组成,由评分工作组对每位教师进行综合评分,由学院系统管理员统一录入评价结果,并将盖章纸质版存档备查。
(三)评价结果的查询与反馈
评价结束后,质评中心将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汇总,并对各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(前30%)和后10%教师予以认定,并在全校范围内对课堂教学质量被评为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。
三、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价准备工作,确保参评人员信息准确,无错漏现象发生。
(二)广泛动员,积极参评。各学院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,做到通知到位、全员参与、组织有序。
(三)严肃认真,公平公正。所有评价人员应按照标准,严肃认真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;如发现评价人员评分存在不认真、不公正的现象,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;参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违公平的诱导、暗示,坚决杜绝评教工作中的不正之风。
评教过程中,如遇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评教活动无法正常进行,请及时联系质评中心(027-88152316),确保评价活动顺利进行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
2025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