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本学期第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课堂教学情况(包括教师及学生到课情况、教师教学状态、学生学习状态等)
2.教学文件材料(包括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计划表、教案及课件、平时成绩登记表等)的完成情况
3.实验、实训、实习教学情况
4.系(教研室)教学活动开展情况
5.院(部)教学督导组及专职教师听课情况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检查形式
以院(部)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。
(二)具体要求
1.各院(部)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,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,组织本单位自查,实事求是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与工作总结,并填写相应报表。工作总结应涵盖检查基本情况、好的方面、存在问题、整改措施等内容。
2.学校抽查按校巡课组和校督导组分别组织,重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、教师教学状态、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。
巡课组组长:张建华,巡课组人员安排如下:
巡查时间 |
巡查地点 |
巡查人员 |
12月1日 |
1、2号教学楼、1号实验楼 |
陈 锋 钱俊灵 |
3号教学楼A栋 |
伍志文 张献春 |
3号教学楼B栋 |
王巧霞 梅莉娟 |
4号实验楼、综合实验楼 |
陈蓓蕾 贺永恒 |
12月2日 |
1、2号教学楼、1号实验楼 |
陈 锋 钱俊灵 |
3号教学楼A栋 |
伍志文 张献春 |
3号教学楼B栋 |
李小平 王 津 |
4号实验楼、综合实验楼 |
赵 昕 李毕杰 |
12月3日 |
1、2号教学楼、1号实验楼 |
陈 锋 钱俊灵 |
3号教学楼A栋 |
伍志文 张献春 |
3号教学楼B栋 |
陈蓓蕾 贺永恒 |
4号实验楼、综合实验楼 |
李小平 王 津 |
校督导组人员安排如下:
时间安排 |
巡查地点 |
巡查人员 |
11月30日- 12月4日 |
1、2、3号教学楼 1、4号实验楼 综合实验楼 |
李传印 江卫华 王广怀 陈 杰 刘鸿翔 熊俊俏 周金枝 程义志 黄喜雨 叶双贵 程 娟 石 青 |
注:校督导除完成本周正常听课任务外,每人至少完成一次巡课,具体时间由质评中心统一安排。 |
四、检查材料的提交
各院(部)在积极开展自查的同时,要及时填写各项数据报表并按要求上报和留存。
1.院(部)提交材料:
(1)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与工作总结;
(2)《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》(附件1);
(3)《教案、课件和教学进度检查统计表》(附件2);
(4)《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统计表》(附件3);
(5)《作业、实验报告布置和批阅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4);
(6)《实验、实训、实习教学情况检查统计表》(附件5);
(7)《系(教研室)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6);
(8)《院(部)教学督导组及专任教师听课统计表》(附件7)。
2.校教学巡查组和校级教学督导组提交材料:
《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巡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8)。
各院(部)、校教学巡查组及校级教学督导于12月4日(周五)下午下班前,将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质评中心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
2020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