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检查

    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工作的通知
    2026-06-22 11:05  

    各学院、相关单位:

    为严肃考试纪律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落实《武昌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指导意见》(武工院〔2021〕203号)文件的要求,学校将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展校、院两级巡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巡考人员安排

    (一)校级巡查

    校级巡查组由校领导带队,教务处处长许立强任组长,成员主要由教务处、质评中心人员组成,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周次

    考试日期

    考试时间

    巡查领导

    记录员

    18周

    2026年7月1日

    08:00-9:30

    方国平

    陈海涛

    08:30-10:00

    许立强

    贺永恒

    10:25-11:55

    赵昕

    王思

    10:40-12:10

    张开鹏

    陈林

    14:00-15:30

    陈锋

    钱俊灵

    15:55-17:25

    文卓琼

    仲帆

    2026年7月2日

    08:00-9:30

    涂晓红

    贺永恒

    08:30-10:00

    许立强

    王思

    10:25-11:55

    李斌

    钱俊灵

    10:40-12:10

    文卓琼

    李毕杰

    14:00-15:30

    陈锋

    陈海涛

    15:55-17:25

    赵昕

    刘玉洁

    2026年7月3日

    08:00-9:30

    李家伟

    仲帆

    08:30-10:00

    许立强

    贺永恒

    10:25-11:55

    赵昕

    王思

    10:40-12:10

    章翔

    陈林

    14:00-15:30

    陈锋

    钱俊灵

    15:55-17:25

    文卓琼

    王津

    19周

    2026年7月6日

    08:30-10:00

    许立强

    仲帆

    10:40-12:10

    文卓琼

    陈林

    14:00-15:30

    陈锋

    陈海涛

    (二)院级巡查

   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、管理和巡工作,成立期末考试巡小组负责本学院所有课程考核的巡工作,具体查工作各学院自行安排并于考试前将巡查安排表交至质评中心

    二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巡查人员巡查考场期间须佩戴巡工作牌。

    (二)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《武昌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(武工院〔2019〕87号)文件精神,要对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以及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,及时制止不良现象和违纪舞弊行为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。

    (三)巡查人员做好考场情况记载工作。如考场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做好记载,并联系学院考务办公室或教务处考务科进行处理。

    (四)校级查人员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将《武昌工学院期末考试巡记载表》(附件)交至质评中心院级巡查材料学院自行存档
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

    2026622














    附件【附件:期末考试巡考记载表 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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